断桥 发表于 2004-2-8 19:48:00

[公告]上海施工图审查将取消收费

本报讯 (记者 程德慧)记者近日获悉,上海将对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不再将审图作为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节,并取消收费。同时,有关部门正考虑通过设计保险、引进社会监管机制等方式,为工程设计质量保险,最终实现社会信用机制等对设计企业、设计质量的监管。改革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BR><BR>该市于2001年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开始实施这项制度,先后确立了15家受政府委托的审图机构。尽管作为工程建设程序中领取施工许可证关键要素,施工图审图机制对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尤其是对制止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防范重大安全质量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工程建设中现行的建设单位付费、审图机构获利、设计单位承担责任的体制,加上执行中审图周期较长、重复审图和收费较高等问题,使审图机构的角色存在始终备受争议。<BR><BR>此次上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对审图制度的重大改革,具体内容包括:改变审图方式、明确责任主体、取消收费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完善配套政策。明确,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环节,而是作为设计单位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设计质量的管理环节。同时明确,设计单位是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应对设计质量负总责。据悉,有关部门近期将研究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 <BR>

subtlation 发表于 2004-2-9 15:18:00

好消息!


我是设计单位的,审图特别麻烦,全部往高标准套。审图单位又不对设计质量负责--太过分了。

qinchao_qc 发表于 2004-2-18 19:25:00

他们又不负责任,钱是白给的。

MicroCAD 发表于 2004-3-3 15:34:00

楼上的二位,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的人哦

subtlation 发表于 2004-3-4 18:29:00

不是说审图的人不好,只是说这种制度有问题。


审图的确可以审出不少问题。但是审图的范围没有确定,这样会很麻烦的。


比如有一些习惯做法,大家不一样,也无所谓对错,但是以审图为准还是以设计?如果以审图为准,那责任是谁的?

MicroCAD 发表于 2004-3-4 21:42:00

《建设部关于发布2002年版&lt;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gt;(房屋建筑部分)的通知》中说,审查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大家不一样”的“习惯做法”也应服从上述要求。阁下以为如何?


subtlation发表于2004-3-4 18:29:00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不是说审图的人不好,只是说这种制度有问题。



审图的确可以审出不少问题。但是审图的范围没有确定,这样会很麻烦的。


比如有一些习惯做法,大家不一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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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tlation 发表于 2004-3-7 10:33:00

强制性条文好说


习惯做法很难比较谁好谁坏的。如果双方都觉得自己的好,以谁为准?-----这和强制性条文不同,条文是由一个量化的统一标准的。

MicroCAD 发表于 2004-3-11 17:38:00

强制性条文是用来判定“对错”的,其措辞用语是“符合”或“不符合”。它不是用来比较“谁好谁坏”的。



subtlation发表于2004-3-7 10:33:00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强制性条文好说



习惯做法很难比较谁好谁坏的。如果双方都觉得自己的好,以谁为准?-----这和强制性条文不同,条文是由一个量化的统一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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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tlation 发表于 2004-3-12 19:10:00

对阿,所以说涉及强制性条文的地方一般不会有疑问。


但对于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就不太容易判断了。


更难得是,许多习惯做法根本一点都不违反规范(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都不违反)---遇到这种情况就麻烦了,以设计为准还是以审图为准?

MicroCAD 发表于 2004-3-12 21:49:00

呵呵,审图和设计,都应以条文为准哦 em07


subtlation发表于2004-3-12 19:10:00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对阿,所以说涉及强制性条文的地方一般不会有疑问。



但对于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就不太容易判断了。


更难得是,许多习惯做法根本一点都不违反规范(强制性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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