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625lcc 发表于 2009-5-21 08:41:00

为什么我把字体改成其它样式后应用该样式的文字还是原来的样式呢?

如题,我把数字与字母改成大字体,但是先前创建的文字字体还是没变过来啊,应用重生的命令还是不行?我用2009版本。

dunkel 发表于 2009-5-21 08:59:00

"大数字和字母改成大字体"? 什么意思? 一般来说, 字母和数字是有常规字体定义的. 大字体里不会定义这部分字符的. 所以, 如果你说的是这个意思, 那就很正常.

05625lcc 发表于 2009-5-22 07:54:00

<p>我说是即使不是数字与字母,有些也不行,如标注用数字与字母改样式后就变过来了,但是一些原先用宋体的,改成大字体hztxt后还是没变过来。</p>

pjhuanghai 发表于 2009-5-22 08:17:00

<p>用格式刷啊!</p>

dunkel 发表于 2009-5-22 09:59:00

<p>文字标注用的是 MTEXT 多行文字吧. MTEXT 可能会自以为是地加入些控制代码, 尤其是遇到汉字的时候. 所以, 如果被加入了字体类控制代码的话, 改所涉字型定义是不起作用的. 只有通过些代码删去这些控制代码才行. 可以 List 命令查看下相应文字的字符串内容. <br/>如果是 TEXT 类的普通单行文字, 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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