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爆炸,再修改,或修改尺寸缩放比列				
			
		把测量比例改成你放大比例的倒数就行了啊				
			
		可以在缩放之后修改比例,改一个,然后动动格式刷,一切OK,不用上面的蠢办法				
			
		用 dim_update即可,很简单,只要知道改变后的比例即可				
			
		1。放大前或放大后,选取放大区所有尺寸,右键--对象特征--主单位---调整标注线性比例即可。
2。如果放大后重新标注的话,则点标注式样对话框---修改——主单位——调整比例因子再行标注,但完事后要记住把比例因子调整回1!				
			
		将要放大的图中所有尺寸自定义写入,然后进行放大				
			
		<b>如何局部缩放但尺寸不变?</b>
看了各位的回帖,忍不住要说二句。
1。首先,楼主的意思大家都知道,但楼主的说法不严密。<b>尺寸</b>可以理解成被标注对象的实际尺寸值即对象的实际大小,尺寸值当然要跟着变啊!也可以理解为标注出来的或者说显示出来的数据。
2。尺寸显示值=测量值×<b>DIMLFAC</b>
3。回帖基本分二种意见,一种是关联式的,即不破坏尺寸标注与对象之间的联系又能达到显示出来的数据是楼主希望的,那就是设置<b>DIMLFAC</b>值。另一种是让尺寸标注与对象分离的方法,即炸开或编辑尺寸值。
4。作为解决方法,这二种都是。
5。用第二种方法的朋友,千万不要认为“既然有这个功能就好用啊!”楼主的这个问题最好不要用此方法。工程图纸一次画完再不修改几乎没有的,这种方法不利于以后的编辑。				
			
		我认为可分两种情况:
1。在模型空间出图,标注样式——替代——主单位,修改比例因子,再标注即可。
2。在布局里出图,只要修改视口比例就可以了。				
			
		可以在布局中创建不同的视口输入不同的比例就可以将一张图中
设置不同的出图比例了				
			
		做成一个块,然后放大,不过字可以也会跟着比例变大。但尺寸不会变!